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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
石党办综〔2019〕68号
2019-06-12 17:36:00    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9-06-12 17:36:00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

  《石嘴山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推进方案》已经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石嘴山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更加公平、高效、透明、开放、有活力的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利企便民为出发点,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主攻方向,聚焦制度环境建设,对标营商环境优势地区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加快补齐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供暖、登记财产、纳税服务、跨境贸易、企业退出、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监测评价等16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度,营造“亲商、兴商、安商”的良好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简化企业开办手续。组织实施《简化企业开办手续行动推进方案》,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通过“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办理模式,优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办理流程,大幅减少审批环节和申报资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实现新设立内资企业从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二)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手续。组织实施《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手续行动推进方案》,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管理,清理不合理前置、行政许可互为前置和“搭车”审批。推行竣工联合验收,建立服务协同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并联审批、联合审图、多评合审改革,压缩项目报建行政审批时限,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建筑工程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三)简化企业获得电力手续。组织实施《简化企业获得电力手续行动推进方案》,精减办电环节、时间、材料,降低接电成本,推行低压用户“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和高压用户“省时、省力、省钱”服务。低压客户(城市160千瓦、农村100千瓦及以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低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高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70天以内,高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35天以内。(牵头单位: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

  (四)简化企业获得用水用气供暖手续。组织实施《简化企业获得用水用气供暖手续行动推进方案》,推进供水、供气、供暖企业入驻政务大厅和“一站式”服务,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用户成本,公开工作流程、申请材料和收费清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费用一律取消,在报装过程中只需提供一次材料。在供水方面,无外线工程接入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且需道路开挖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无外线工程接入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且无需办理行政审批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且需办理行政审批的不超过25个工作日。在供暖方面,项目报装(含施工审批)不超过4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

  (五)简化财产登记手续。组织实施《简化财产登记手续行动推进方案》,推行财产交易、纳税、登记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将新开办企业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办结;非新开办企业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办结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税务部门纳税审核时限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六)优化纳税服务。组织实施《优化纳税服务行动推进方案》,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和预约办税,实现一般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98%以上。压缩办税时间,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时间压缩至0.3小时以内。70%以上事项“一次办结”。简化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材料25%以上。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网上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组织实施《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推进方案》,优化通关环节,在进出口通关环节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合理降低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鼓励企业“提前申报”和货物“先放行后缴税”。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出口单证合规时间降为6小时、费用在70美元以内,进口单证合规时间降为8小时、费用在100美元以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石嘴山海关;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八)方便企业退出。组织实施《方便企业退出行动推进方案》,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登记和同步社保注销登记。督促指导基层法院建立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法人破产通道,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处置,建立府院协调机制,健全执转破工作机制,强化胜诉权益兑现。(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织实施《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推进方案》,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完善金融信用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审贷获得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多渠道融资,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组织实施《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行动推进方案》,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加强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加强投资者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引导金融产品及服务提供者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最大损失揭示义务,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强化合同执行。组织实施《强化合同执行行动推进方案》,完善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压缩案件审理周期。强化案件信息化管理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法院立案速裁团队建设,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完善有效快速化解体系。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加强执行联动。运用网络拍卖平台,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二)优化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优化政务服务行动推进方案》,落实“一网、一门、一次”部署,强化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协同联动,实现全区“一张网”。推动移动政务APP应用,强化基层便民服务点功能。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用好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除因事项性质或场地特殊要求外,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市本级部门事项进驻率达90%以上。市县级事项网上可办率稳定在80%以上,6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各有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办理量达到30%以上,基层代办事项达到5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十三)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行动推进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以上。健全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零收费”,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4个月。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对情况紧急的,确保48小时内完成受理的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加大败诉方承担权利人合理合法的维权费用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十四)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强化市场监管行动推进方案》,加快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对企业失信清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助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和共享范围,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除药品、特设、安全生产和涉及外交安全等检查事项外,覆盖率达100%。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100%。“互联网+监管”系统与自治区平台同步上线运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十五)包容普惠创新。组织实施《包容普惠创新行动推进方案》,加快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推动城市综合功能基本完善,承载力和特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创新创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取得重要进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73%、40%以上,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6%,新增市场主体8000户以上,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十六)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组织实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推进方案》,做好全市及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评价工作。通过营商环境评价,客观分析石嘴山营商环境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做法,推进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激发企业动力和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完成时限:按照自治区要求时间完成)

  三、实施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石嘴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营商办”),由常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统计监测、调研问效、专项督查4个工作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职能。

  (二)建立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研究确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年度目标任务;每季度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营商环境推进机制和督查工作;听取对各县区、各部门营商环境政策效果监测评价、绩效考核及第三方评估情况;总结全市的改革成果和经验,与国内、区内城市对标找差距,不断改进完善营商环境政策;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工作组定期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推进和督查任务,根据需要召开工作组之间联席会议,对接落实协调、督查和测评事项。

  (三)部门协调推进。加强推进方案各项措施的统筹落实,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分管领域推进方案实施工作,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倒排进度,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抓紧推进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向市发改委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报告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四)开展专项督检。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持续开展常态化自查和集中专项督查,实现各项任务全覆盖。采取单位自查、暗访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建议等。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总结通报一批“两正一负”典型案例,即企业政策享受到位、效果明显的正面案例,各县区、各单位创新举措、工作扎实有力的正面案例,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负面案例,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五)强化目标导向。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重要参考,对标国家和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将群众、企业的获得感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进一步找准问题,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可度。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办事全流程,以“企业看得懂、吃得透”为衡量标准,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政策培训;编制详细的企业办事指南,明确受理单位、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等,组织企业参加政策宣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六)加强问责问效。每半年开展1次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专项督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于评价考核成绩较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或县区考核成绩;对于在全区评价考核排名中未进入前三名的指标牵头单位,及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专项督导整改。

  (七)加大推广宣传。将“石嘴山市政务服务网”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统一平台,在石嘴山新闻网、石嘴山发布等主流媒体开通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统筹发布全市营商环境政策。各相关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立专栏,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持续关注全国各城市的政策变化,深入挖掘基层改革成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断更新完善。?

  附件:

  1.石嘴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目标表

  2.简化企业开办手续行动推进方案

  3.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手续行动推进方案

  4.简化企业获得电力手续行动推进方案

  5.简化企业获得用水用气供暖手续行动推进方案

  6.简化财产登记手续行动推进方案

  7.优化纳税服务行动推进方案

  8.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推进方案

  9.方便企业退出行动推进方案

  10.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推进方案

  11.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行动推进方案

  12.强化合同执行行动推进方案

  13.优化政务服务行动推进方案

  14.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行动推进方案

  15.强化市场监管行动推进方案

  16.包容普惠创新行动推进方案

  17.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推进方案

  18.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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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