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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党发〔2019〕13号
2019-05-05 17:24:00    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9-05-05 17:24:00

各县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委(总支部、支部)、党组:

  现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6〕27号)和自治区《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5号)精神,全面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结合石嘴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以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改革为动力,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坚持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政法干警忠诚可靠,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政法干警素质本领;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始终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坚持改革创新,大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促进长远发展;坚持尊重政法干警主体地位,把促进政法干警全面发展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服务大局中锻炼队伍、增长才干,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持久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治观点侵蚀,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体系,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任务落地生根。

  (四)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牢牢把握政法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在政法队伍建设全过程,广泛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活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县(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要建立政治轮训制度,每两年对政法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市、县(区)党委政法委要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政法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五)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政法职业精神,促进政法干警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落实入职晋级授衔宣誓制度,开展尊崇职业荣誉教育,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培树先进典型,定期表彰优秀政法单位及干警。坚持文化育警,加强政法文化建设,讲好“政法好故事”,建设传承红色基因、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公平正义的政法文化。??

  (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与执法办案同步协调机制,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健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建立思想动态分析制度,早发现、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紧贴形势任务,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激发政法干警工作活力。

  三、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七)强化能力素质和业绩导向。完善政法干部“干事档案”制度,健全电子执法档案,实时掌握干警的执法办案业绩,落实法官、检察官执法绩效与员额进退、绩效奖金直接挂钩机制,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格局。组织部、政法委、人社局、政法各单位要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体现业绩导向,鼓励政法干警建功立业。

  (八)提升执法司法专业能力。政法各单位要突出专业化建设的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根据不同岗位和层级特点,按照实战技能培训标准,构筑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专业能力;分警种、分岗位、分专业细化培训内容,做到因需培训、分类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好法官、检察官办案能力评判和员额动态调整、不称职退出机制。公安、国安部门要突出应急处置、反恐维稳等关键环节,提升反恐处突能力。建立案件评查剖析研讨机制,筛选精品案件、筛查最差案件,促进政法干警提升办案质效。

  (九)提升防控风险能力。政法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社会风险防控机制,突出应急处置关键环节,提升快速反应能力。要强化底线思维,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认真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组织政法干警强化训练,增强驾驭风险本领,提高对风险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和依法处理的能力。

  (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建立政法单位与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职能,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政法干警排忧解难、以案释法能力,形成执法办案、释法析理、疏导情绪协调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基层磨砺机制,组织政法干警到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锻炼。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着力完善“一村(社区)一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十一)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坚持以信息支撑决策指挥、引领实战实务,建设互联互通的政法数据管理平台,为执法司法办案提供信息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信息化系统研发应用,建立数据追踪、分析、研判、决策机制,提高发现和预警预判预防能力。开展智慧型政法机关创建活动,引导政法干警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工作难题,推动执法办案业务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

  (十二)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建设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和网评员队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舆论监督与政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良性互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建好、用好、管好政法新媒体和政法干警自媒体,提升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以长安网群和政法机关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主要内容,构建政法机关与社会互动的新媒体沟通平台体系。

  (十三)建设专门人才队伍。根据人才发展需要选拔一批专业拔尖人才、业务骨干人才。探索一案(事)一聘、课题制、项目制等聘用方式,健全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加大反恐处突、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招录力度,破解人才瓶颈问题。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十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从严治警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引导政法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建立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制度,健全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制度,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守纪律、讲规矩。加强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突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执法司法权的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增强监督实效。

  (十五)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持续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综合运用思想教育、制度约束、案件查处等措施,整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立案、越权管辖、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执法司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重点在权力集中部门、窗口单位及办案关键环节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和通报曝光力度,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深化政法单位服务型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完善政法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健全政法干警纪律作风通报机制。建立政法单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组织开展动态巡查、专项督查、问题倒查,通报执纪不严的单位、个人,约谈整改不到位的基层政法单位,形成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格局。

  (十六)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履职指引、办案责任、监督管理、终身负责、错案追究等制度,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分类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办案组织、办案人员职责权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执法办案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实时分析权力运行状况,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违纪违法行为可追溯。完善审判执行、检务、警务、司法行政、所务公开制度,编制执法司法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市、县(区)党委政法委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通报、移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十七)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单位内部督察、审计、巡视、信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违纪违法案件曝光机制,建立集网络、电话、信函、信访等于一体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收钱捞人、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坚决清除充当“黄赌毒”、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害群之马。对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部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彰显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十八)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政法领导干部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加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优化政法领导班子结构,不断提高政法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县(区)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担任,应保持相对稳定,其任免应认真执行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政法委的意见,发挥党委政法委熟悉了解政法干部的优势,协助配合组织部门把忠诚可靠、知法懂法、德才兼备的优秀政法干部选拔出来。根据政法职业特点,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入额法官、检察官,院长、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局长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应有法律专业人才。

  (十九)从严管理政法领导干部。健全从严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的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督促严格规范用权,形成常态化从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对政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的管理。加强对负有经济责任政法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坚决整治各种特权思想和行为,严肃查处慵懒散拖、失职失责干部。

  (二十)加强政法干部培养锻炼。建立政法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到党委政法委、上级政法单位、基层政法单位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制度。支持和推动政法单位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市委政法委每年举办一次政法领导干部研修班,市级政法单位每年要举办政法业务骨干能力提升班,切实提高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副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完善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六、推进政法领域改革

  (二十一)推进政法单位机构改革。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警力随警情走的警力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警力向案多人少地区、单位倾斜。开展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落实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职务序列套改政策。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十二)推进干警招录遴选机制改革。健全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统一招录、分类招录、特殊招录机制,保障高素质人才进入政法队伍。积极向自治区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争取政策,着力解决一些基层政法单位“招不上、留不住”和人才短缺等问题。享受优惠政策招录的政法干警服务所在地年限不少于5年。严格落实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畅通选任渠道。

  (二十三)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法院、检察院要根据侦查、起诉、审判工作阶段性、递进性、制约性特征,严格执行基本证据标准指引,推动司法工作、人力资源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深度融合的执法司法运行模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开展“移动微法院”工作,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问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推进网上办案,强化对执法办案业务的联动、监控、制约。发改、网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政法单位信息化建设,整合和共享信息资源。????

  七、加强职业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四)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发改、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基层政法单位建设项目,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完善经费保障办法,保障政法单位办案、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落实专项行动、重大安保任务和从优待警经费,安排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执法监督、执法检查、综治督导、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经费,形成机制化保障体系。

  (二十五)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贯彻落实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细则,依法严惩暴力抗法、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执法司法安全工作规范,完善武器警械和安全防护装备使用规定,保护政法干警履职安全。建立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容错纠错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保障政法干警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二十六)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完善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提高职业风险保障水平。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完善政法干警定期体检制度,健全协调治疗疾病、重大疾病救助等机制,提高干警身心健康水平。落实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政策,保障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十七)落实党委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政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各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格局。健全党委定期听取政法队伍建设汇报制度,市、县(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工作、强化领导、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支持政法单位依法独立办案。

  (二十八)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市、县(区)党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党委政法委领导政法工作机制,参加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掌握政法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坚持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同级党委政法委委员制度,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定期汇报工作,重大事项随时汇报。健全党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副书记、委员分工负责领导方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重要文件集体研制、重点工作集体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九)严格落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要履行好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职责。健全政法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总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领导,引领基层党组织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凝聚、服务党员职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业务工作的战斗堡垒。加强政法单位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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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