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人才聚集,助推创新驱动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市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市场和需求导向,紧盯问题短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把招才引智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大力培养本土人才,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税收结构调整,为建设“一翼四城”、推动实现“两个转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未来3年,力争新引进人才300名以上,新培养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60名以上、市级高层次人才240名以上,新培养创新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0名以上、“双创”人才3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1000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以上,培养引进应用型乡村振兴人才1200名以上,新建成科技创新平台6个以上,建设“人才小高地”10个。
二、加强培养引进,实现提质增量
(三)百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用3年时间,新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300名以上,每年新引进100名以上。?
1.加大全职引才力度。落实自治区优秀博士研究生预引进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3年,全职引进一批重点领域、主导产业急需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对全日制博士、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全职到企业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贴,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贴,可连续补贴5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局、市国资委、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三县区)。
2.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加强与中科协、中科院、浙江农科院、清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的联系交流,搭建引才新通道。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行动,通过委托研发、联合攻关、周末工程师、“候鸟式”服务等多种方式,引进10个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50个市级科技创新团队、10个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鼓励企业、园区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开展创新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科协、各开发区、三县区)。??
3.吸引本土人才回乡发展。组织开展“石嘴山高层次人才回乡行”活动,邀请各类人才来石观摩考察、建言献策、对接项目,实现人才回归、项目回归、资金回归。实施“石嘴山市政府特聘专家”计划,择优选聘一批市政府特聘专家,聘期内院士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工作津贴,专家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工作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开发区、三县区)。
(四)百名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用3年时间,新培养造就3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60名以上),每年新培养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20名以上,培养市级高层次人才80名以上。?
4.积极落实自治区千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计划和工程,培养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深入实施“351人才”培养工程,每3年从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选拔30名市级专家、50名拔尖人才、100名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按照每人一次性2万元、1万元、5000元标准给予培养单位补助,专门用于“351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三县区)。
5.争取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点科研项目在石嘴山布局设点,支持企业、园区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中心等创新平台6个以上,为培养学术技术拔尖人才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三县区)。?
(五)百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用3年时间,新培养创新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0名以上,其中2018年新培养30名以上,2019年、2020年各培养35名以上。
6.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试行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双向挂职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长期激励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各开发区、三县区)。?
7.建立企业家人才库,推动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市企业家学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合作建设新型企业家培训基地,围绕提升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防控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定期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修培训(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市委党校、宁夏理工学院、三县区)。
(六)千名“双创”人才培养计划。用3年时间,新培养“双创”人才3000名以上,每年新培养1000名以上。?
8.大力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双创”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网络经济产业园、黄河国际电影数字小镇、地理信息产业园、科技金融广场、E+青年电商孵化园等“双创”平台,鼓励青年科技人才、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城乡青年等创新创业。通过创业训练营、创客培训班、创业大赛、创业辅导等方式,提升创业人员能力。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办企业,经评审可推荐申请10—50万元贴息贷款(牵头单位: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三县区)。
9.注重本土创新人才培养。大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提升现有人才专业素质,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鼓励职业院校到企业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实训基地,大力开展新产业领域“订单式”职业培训。完善和提升已建立的人才实训基地功能,以信息经济、大健康等新兴产业为重点,推进职业教育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为新产业输送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三县区)。
(七)万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用3年时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0名以上,其中2018年新培养3000名以上,2019年、2020年每年各培养3500名以上。?
10.争取建成石嘴山高职院校。依托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优质资源,建设实训基地、就业创业孵化中心等,创办智慧教室、智慧一卡通、云计算数据中心、众创空间等项目,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双导师制”“双元制”职业教育,形成“中职—高职—本科”完整的人才培养链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
11.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新建10个左右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达到标准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创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劳模创新、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给予3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各开发区)。
12.鼓励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获奖者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晋升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在自治区补贴的基础上每人分别再给予1500元、1000元补贴;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分别按照每人2万元、1万元标准给予配套奖励(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各开发区)。
(八)千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用3年时间,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以上,其中2018年新培养300名以上,2019年、2020年每年各培养350名以上。
13.支持教育系统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三名”工程。支持建立名师工作室,大力培养教育系统“三名”后备人才。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每年选派中青年校长和教师到国内名校及发达地区学校跟班学习、挂职锻炼;邀请国内名校及发达地区的名师到我市学校挂职帮教。鼓励中学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三县区)。
14.支持医疗卫生系统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工程。发挥公立医院主体作用,推进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引进培育一批优秀医疗人才(团队),建设一批重点科室和优势特色科室。选拔医疗技术骨干到对口医疗机构研修学习,培育本地医疗人才团队。医疗技术骨干在外研修期间本单位各项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培训所需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医疗单位给予双方协定的诊疗报酬(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三县区)。
15.支持文化系统实施文化名人、文化名品、文化名企“三名”工程。搭建文化人才成长平台,支持文化系统选派优秀专业骨干、民间文化能人通过外出进修学习等方式,充实后备力量,培养一批文化名人。通过交流合作,引进外力支持,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资源,提升现有文化品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满足群众需求的文化名品。邀请知名文化产业领域专家学者来我市授课交流,组织文化企业外出学习,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扶持做大一批文化名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新闻传媒集团)。
16.支持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对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按照正高级2000元、副高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牧局、各开发区)。
(九)千名应用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用3年时间,培养引进应用型乡村振兴人才1200名以上,每年培养引进400名以上。
????17.引导高校和科技、农林水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企挂职、兼职或离岗投身乡村振兴,允许农技人员通过增值服务合理获酬。深入实施“引凤还巢”工程,构建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致富带头人等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成为带动一片、富裕一方的新农民。发挥群团组织和各类协会聚才优势,推进“巾帼行动”“青春建功”服务乡村振兴,汇聚乡村振兴磅礴力量(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三县区)。
(十)十个“人才小高地”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建设“人才小高地”10个,其中2018年、2019年各建设3个,2020年建设4个。??
18.实施重点特色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引进一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以人才优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科技金融、数字经济、文化创意、蔬菜制种、生态水产等产业加快人才集聚,建设10个左右市级“人才小高地”,对达到标准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30万元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支持其提升人才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文广局、市科协,市直有关部门,三县区)。
三、完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活力
(十一)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19.建立事业单位编制统筹使用制度。对高校、公立医院等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如果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对有意愿回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编制限额内按程序直接办理调动手续(牵头单位:市编办)。
20.辞职或自动离职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由人社部门或相关单位重新为其建立人事档案。落实好自治区关于企业人才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引才机构和个人给予2—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1.在石嘴山市驻外办事处加挂“石嘴山招才引智工作站”牌子,赋予引才职责,发挥聚才作用。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具体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提供一揽子、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十二)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支持办法
22.深化教师职称“地方粮票”改革,着力解决教师职称职务评定“天花板”问题。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根据国家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专业性强的政府机构和开发区(园区)探索推进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允许高校、职业院校等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或创业导师(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
23.依法依规保障国有企业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务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经人事、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工资,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4.不担任领导职务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科研人员(公务员除外),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高等(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鼓励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并取得合法报酬。建立名师、名医跨单位执教、从医机制,促进教育、医疗资源公平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计局、市农牧局、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工业学校)。
(十三)完善人才安居和医疗办法
25.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没有住房的,采取提供人才公寓的方式保障住房需求;对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高校毕业生落户购房补贴暂行办法》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2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若有随迁意愿,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三县区)。
27.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市内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其子女当年可在我市参加高考,享受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类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就学(牵头单位:市教体局、三县区)。
28.确定市、县(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定点医院,开通人才就医服务热线或专门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安排住院病房(牵头单位:市卫计局、三县区)。
(十四)完善人才评选表彰和管理办法
29.设立“石嘴山英才奖”,授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5名,给予每人一次性20万元奖励。开展市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工作,授予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技术人员等高层次人才,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津贴。完善系列人才评选制度,设立“石嘴山名医”“石嘴山名师”“石嘴山名匠”“石嘴山文化名家”“石嘴山农业专家”“石嘴山名企业家”六类奖项,由行业主管部门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5名,给予每人一次性2万元奖励。根据全市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发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对每个工种第一名授予“石嘴山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给予1万元奖励。建立人才荣誉动态管理机制,对获得荣誉称号后不进取、不作为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卫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十五)加大党管人才工作力度
30.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人才发展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市直部门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定期专项督查制度,对抓人才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才流失的,进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三县区)。
(十六)加大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31.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服务工作,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区情市情研修和休假疗养。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机制,在推荐确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注意吸纳一线专家和高层次人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三县区)。
(十七)加大人才宣传力度
32.及时总结各条战线涌现出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典型,通过开设专栏、拍摄微电影、制作宣传栏等方式,讲好人才故事,增强人才荣誉感和归属感。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营造爱才敬才引才聚才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新闻传媒集团、三县区)。
(十八)加大人才专项经费投入力度
33.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人才工作任务所需经费,市、县(区)财政每年足额保障,确保人才事业发展需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三县区)。
《实施方案》中各项具体任务由牵头单位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或细则。三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和措施,注重创新方法,强化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 本《实施方案》与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补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