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以来,石嘴山市按照党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历时一年5个月,落实“三上三下”清理工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了市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近期,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标志着市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现行有效的市委规范性文件“健身”“瘦身”。一是精准确定清理对象。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象是截至2023年3月底现行有效的市委规范性文件,包括第一次、第二次及2021年专项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市委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室通过查阅历次清理决定、备案报告、发文目录等文件资料,按照发文规格、发文时间建立台账,列明所有文件的责任单位、制定依据、是否配套或自产、历次清理意见等信息,为清理工作的后续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共梳理出需要清理的市委规范性文件517件。二是全面深入系统清理。按照“文件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事情谁主管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经过各责任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再次确认市委法规室提出的清理审查意见、针对清理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等,实现了清理意见的初步提出、修改完善和最终确认的“三上三下”工作流程,确保每一条清理意见都经得起检验。三是落细落实修改意见。此次清理决定废止110件、宣布失效71件、修改15件、一揽子修改18件、继续有效299件。除决定列明的清理意见外,还有390余条涉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规范表述等的意见,因不影响文件主体内容执行,已经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反馈给了责任单位,督促其在今后制定文件时引以为戒,避免出现同类问题。同时,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党组织同步开展清理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